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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白共提電業法三讀通過 電價費率審議會民間代表不得少於1/2

  • 時間:2024-07-16 17: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藍綠白共提電業法三讀通過 電價費率審議會民間代表不得少於1/2
立法院16日三讀修正通過藍綠白共提的電業法第49條條文。(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16日)三讀修正通過藍綠白共提的電業法第49條條文,明定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的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1/2,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電價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自4月起正式調漲電價,引發在野黨不滿,挾人數優勢,在立法院通過「停止調漲電價」公決案,隨後,國民黨團更進一步提案修訂「電業法」第49條,要求未來電價漲幅須經國會同意才可以實施,最終藍白聯手把該修正草案逕付二讀。

朝野黨團日前協商,無法達成共識,經濟部表達反對立場,認為如果電價費率審議會失去獨立性,會使審議結果具高度不確定性,如果因此造成電價不確定,也會損及社會經濟活動。

立法院朝野黨團16日協商達成共識,最終院會處理時,三讀修正通過藍綠白共提的修正動議。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電業法第49條條文,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審議及核定,應邀集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的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1/2;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經濟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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