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引發社會關注,兒少法中對於媒體報導的規範也引發外界討論法律是否在保護加害人。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17日)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法律是保護被害人,如果解釋為保護加害人,可能誤解法律原意。
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受害者增加,案情擴大。外界質疑,有家長曾向媒體爆料相關資訊,但媒體基於兒少權法中不得揭露兒少事件相關資訊的規定,而沒有報導;引發發界批評法律規定反而保護加害者。
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法律是保護被害人,不是加害人,媒體報導過程的小心謹慎並非不好,但因此解釋為保護加害人,可能誤解法律原意。卓榮泰表示,過去曾發生報導被害人特殊身分導致外界比對身分,因此媒體還是要注意。
卓揆也表示,公權力要伸張,保障人民權利,才會讓社會知道善惡的分際;他強調,沒有一個法律保護加害人,人權是基本條件;他相信衛福部已經有充分說明。
針對媒體擔憂兒少權法第69條而不報導相關事件,衛福部澄清,幼兒園名稱不受兒少權法施行細則規定,因此媒體報導屬於揭弊性質,公布園所名稱、班級等並無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