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 資訊公布與否惹議 蔣萬安籲中央訂明確標準

  • 時間:2024-07-17 16:1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 資訊公布與否惹議 蔣萬安籲中央訂明確標準
台北市某幼兒園性侵案受矚目,監察委員16日公布幼兒園名稱及涉案教保員姓名。對於是否會比照監察委員主動揭露資訊,台北市長蔣萬安(左)17日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囿於兒少權法第69條相關規定,希望相關單位能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遵循。(圖:中央社)

台北市幼兒園爆發教保員涉嫌性侵害、性騷擾十多名幼童,監察院16日表示立案調查北市府有無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質疑北市府的做法恐讓外界誤解兒少權法第69條有關媒體不得公布兒少案件身分資訊的規定有變相包庇加害人之嫌。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17日)受訪時向中央喊話,希望能建立更明確規定及原則,讓地方政府能有所遵循。

針對台北市幼兒園爆發教保員疑似對十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監察院16日發出新聞稿,直接寫明是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並表示已在年初受理受害幼童家長的陳情,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且釐清在依照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條未公開疑似加害人的資訊前,如何避免因資訊封閉而衍生兒少受害案件。

調查委員並強調,兒少權法第69條立法理由及精神主要在於避免造成被害兒少身分資訊被識別而曝露其隱私,造成二度傷害,而非為包庇加害人。台北市政府在今年3月12日發布本案行政調查結果的新聞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的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致使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

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受訪時,被問到媒體不能披露加害者姓名是否成為變相保護兇手,而非保護被害者?北市府是否會主動揭露?蔣萬安表示,希望監察院、NCC及衛福部能共同討論出一個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時,能有更明確的規範加以遵循。蔣萬安:『(原音)針對兒少權法第69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布或報導相關資訊,如果是已知得以識別相關的被害人,那有沒有相關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這個部分其實如果能夠有更明確的規定跟審議原則,會讓我們在執行上面其實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

依照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針對與兒少有關的各項犯罪行為,媒體不得報載或記載其姓名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但也在該條第4項規定,若是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的必要,則不在此限。

至於北市府是否有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蔣萬安表示,前年7月在他還未上任時,檢警已介入調查此案,最後偵結不起訴,針對教育局當時在第一時間的處理,目前正在檢視整個過程,若須檢討,會盡快提出精進方案;同時他也請副市長林奕華督導,讓跨局處的機制更完備,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