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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送立院審議 綠盼以歷史文化留存看待 在野樂見修法

  • 時間:2024-07-19 11: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送立院審議 綠盼以歷史文化留存看待 在野樂見修法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送立院審議,朝野樂見修法。圖為現在的行政院因在228事件爆發時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院址已被公告為不義遺址。 (圖:中央社)

行政院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對於毀損公有不義遺址原建物或遺構者,最重關5年、罰新台幣2千萬元,送交立法院審議。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她正向看待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催生,藉此促進不義遺址全方面的保存,可作為人權教育的教材,並深具文化意義,也逐步完備轉型正義法制;在野黨立委則樂見相關修法。

行政院會18日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明定不義遺址保存目的、審定程序、多元活化保存模式,同時規範,若民眾毀損公有不義遺址原建物或遺構,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該條例草案也送交立法院審議。

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有關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她個人也投入催生已久,目前不義遺址很多部分只剩下遺構,不義遺址的空間,在過去曾經發生政治迫害,需要搭配轉型正義、人權教育來予以保存。

吳思瑤指出,但目前遇到困境,多數不義遺址因只剩下遺構,難以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也就是現在並沒有強制要求保存的法源,所以催生一套針對不義遺址進行保存、活化、教育、再利用的條例,變得迫在眉睫,期待朝野能夠以文化資產保存、歷史文化留存的角度,來思考與解讀這部條例,而不要以轉型正義所帶來的政治教育看待。吳思瑤:『(原音)所以我個人是非常正向的看待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催生,未來對於公有的或是私有的,會提供不同強度的保存的要求,尤其對於私有的,會有保存的獎勵,這都可以讓台灣在轉型正義,以空間保留,以及作為人權教育的教材的層面上,這都是向前大躍進一步。』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可以鑑古知來,不管是好的歷史或壞的歷史,都需要保存、保護,樂見透過修法,展現要保存不義遺址的決心。羅廷瑋:『(原音)我們更希望能夠透過這些立法的過程當中,讓人民知道我們是有決心去保護相關的一些重要的不義遺址,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里程碑,所以我們也樂見這樣子的一個修法。』

對於行政院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樂見其成,完整保存過去的不義遺址,對於民眾了解真相與歷史傷痛,有無法取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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