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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預告修電業法 擬開放綠能售電業互相交易、台電業務不分拆

  • 時間:2024-07-19 16: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經濟部預告修電業法 擬開放綠能售電業互相交易、台電業務不分拆
經濟部預告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擬開放綠能售電業互相交易、台電業務不分拆。圖為台電Logo。(Rti)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法草案,明定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的組成,民間代表必須過半。經濟部今天(19日)對外預告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三大重點聚焦,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之間可做交易,並將併網型儲能、需量反應參與電力交易交易平台等新型態電業納管,最後則是維持台電綜合電業的角色,不做業務分拆。

經濟部說明,在淨零轉型與RE100趨勢下,國內企業不但對綠電需求持續攀升,也希望綠電的交易環境能夠多元且活絡,為使綠電交易更有彈性,因此修法放寬現行綠電交易限制,修正再生能源售電業的定義,刪除原銷售對象僅限用戶的規定,讓再生能源售電業間可做交易。

經濟部指出,在綠能持續建構下,強化電力系統、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措施等新興電力資源成為政策的發展重點,但因現行法規,對這一類新型態電力資源欠缺明確的定義與規範,在本次修法當中,特別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類別,納管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措施參與電力交易平台,要求需取得電業執照,且應負起營業、緊急事故通報義務。

此外,考量近年受到國際地緣政治及全球疫情影響,能源價格劇烈波動,加上穩定供電、淨零轉型等目標,各項電源及電網建設都需龐大資金挹注,經濟部評估,由台電維持綜合電業的組織型態,統整發、輸、配電及售電等資源,才能最大化協助政府政策推動,為了確保電力市場持續公平運作,此次修法方向之一,是讓台電公司維持綜合電業,不用分拆業務,並且新增電力交易平台,後續由電業管制機關視發展狀況做滾動檢討,確保運作中立與公開透明。

經濟部指出,各界如對修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草案刊登次日起,60日內提供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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