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將於8月6日召開言詞辯論,並於今天(22日)公告程序流程。
當天的言詞辯論將從上午9時進行至下午5時,上午針對立法程序、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規定部分,先由當事人陳述辯論要旨20分鐘,包括聲請人及相關機關立法院各10分鐘,之後20分鐘由鑑定人陳述專業意見,再由聲請人及立法院各進行15分鐘回應及補充陳述。在休息15分鐘後,由大法官詢答90分鐘。
下午則針對調查權的行使、聽證會的舉行相關規定及刑法第141條之1的規定,由當事人、相關機關立法院各陳述辯論要旨10分鐘、相關機關法務部3分鐘,之後20分鐘由鑑定人陳述意見,再由聲請人及立法院各進行15分鐘回應及補充陳述。中場休息後,由大法官詢答65分鐘,接著由聲請人及立法院各進行15分鐘總結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