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裁定暫時處分,掛在司法院前的憲法法庭招牌因此遭潑漆。司法院今天(22日)針對近日有民眾在司法院臉書留言威脅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以及至司法院區滋擾一事發出聲明。
司法院表示,大法官是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的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所為裁判,大法官亦當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並接受公評,但若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即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除已進行蒐證、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
司法院強調,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的言論,實為對於和平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司法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的長遠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
司法院也指出,依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司法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司法院之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對於20日發生民眾滋擾一事,司法院將依法究責,並強化院區的安全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