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天(6日)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針對「總統國會國情報告」的爭議,大法官詹森林建議,若立院刪除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賴清德總統也履行承諾前往報告,雙方可思考和解的可能。立委翁曉玲表示,相關規定並非沒有意義;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則說,過去多名前總統都願意到國會國情報告,但因違憲的即問即答而未成行,他認為應修憲而非修法要求常態化。
憲法法庭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就修法增訂「總統國會國情常態化」的相關爭議,大法官詹森林詢問,由於立法院訴訟代理人林石猛在狀紙中強調,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是建議、宣示性質、不屬真正義務;立法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在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時坦言,「總統不來好像也不能怎麼樣」。他建議若立法院刪除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但也請總統履行承諾、義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雙方冷靜一下,思考有無和解的可能。
立法院代表、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說,總統府與立法院間本該有溝通管道,但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之後,總統府沒有來函與立院協商,總統不來,立法院也不能怎麼樣,但此項規定不是沒有意義,因為過去總統想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都被立法院否決,此次修法是希望立法院能有讓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的規範。
聲請人賴清德總統代表、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則說,賴清德總統曾公開承諾,在合憲、合規前提下,願意接受立法院國情咨文的邀請,但前總統陳水扁或馬英九也都願意國情報告,卻因為「即問即答」的違憲要求而未成行。他建議國情報告常態化要修憲而不是修法。潘孟安說:『(原音)我認為應該修憲把得改為應,把憲法第4條第3項得改為應,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而不是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而是修憲。』
賴清德總統的訴訟代理人洪偉勝也說,涉及總統的國情報告在此次立法程序中,從未讓總統表達意見,且國情報告到底是不是「義務」,立法院的代理人說法不一致,凸顯立法過程沒有充分討論,也應該退回重新審議的重要關鍵。
另外,大法官尤伯祥則針對此次修法若採用無記名投票,民代如何對選民負政治責任提出詢問,並與立法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交鋒。尤伯祥詢問,若無記名投票,採取反對立場的立委無法「顯名」於議事錄上,是否會剝奪了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力?這已涉及是否受理釋憲聲請的要件。
黃國昌則說,在責任政治原理中,他不認為有任何問題,因為憲法法庭已接受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共51名立委的釋憲聲請案,且全台都知道民進黨立委反對本次修法。黃國昌並說,在立法院混亂的議事程序中,在野黨立委面對暴力攻擊時,透過公開透明、直播等方式,「每一個人手舉得高高的」讓選民看到立場,並無責任政治的問題。
不過,尤伯祥則打斷黃國昌的發言,質疑黃國昌以「公開直播取代議事錄」,仍有剝奪少數立委釋憲權力的疑慮?黃國昌則自認已經回答尤伯祥的問題,並稱「雖然你可能不滿意,但我的確回答了你的問題」,兩人火花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