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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籲政府出資拿下奧運賽事轉播權 讓民眾隨時隨地幫選手加油

  • 時間:2024-08-14 11: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藍委籲政府出資拿下奧運賽事轉播權 讓民眾隨時隨地幫選手加油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中)今天(14日)偕同身兼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右)、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左)召開記者會,訴求政府出資買下奧運賽事轉播權。(趙婉淳 攝)

巴黎奧運落幕,台灣隊摘下2金5銅,期間有民眾質疑無法在電視順利收看賽事轉播。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天(14日)偕同傳播學者召開記者會,建議政府應負更多責任,出資拿下轉播權利,或者轉播權利金的費用由政府和欲轉播的媒體共同分攤,讓奧運賽事進入每個家庭客廳,民眾隨時隨地都可幫奧運選手加油。

過去無線電視台基於公益性質,多次協助聯合轉播奧運賽事,今年巴黎奧運,愛爾達電視以新台幣近5億元取得台灣的轉播總代理,教育部體育署補助8千萬元。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14日偕同傳播學者召開記者會,質疑愛爾達取得政府補助,卻只限付費會員觀看,影響一般民眾觀賽權益,呼籲政府應出資買下轉播權。葉元之說:『(原音)政府的角色,既然已經補助8千萬,代表鼓勵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花錢還是讓大家看不到比賽,這就是需要檢討的地方,再次公開呼籲,政府在下一次奧運,甚至比較重要運動賽事,應該由國家直接出錢買下轉播權。』

身兼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提出解方,他認為,可以由政府出資買下奧運轉播權,再透過協調或抽籤來分配給各家無線或有線電視台播出台灣人較關心的賽事,或者由政府部分補貼,各家電視台籌組聯盟,共同分攤轉播權利金,再由廣告、電子商務來攤平相關費用。莊伯仲:『(原音)因為很多人來,很容易哄抬轉播權利金,但是只有一家競標,獨自負擔成本負擔太重,最好方式就是合組聯盟由一家業主出面競標,假設轉播權利金5億元,政府補助2億5千萬,能夠找到十家同業,由一家業者出面競標,各家來分攤成本,平均一家只要2千5百萬。』

針對葉元之質疑政府補助特定媒體轉播奧運賽事,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日前表示,並沒有圖利特定媒體,強調轉播補助制度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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