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運動平權,教育部體育署今年7月16日發布「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修正條文,增訂少年矯正學校在推展適應體育的需求下,可以向體育署申請補助購置體育設備及器材,讓少年矯正學校的學生一樣可以平等參與體育課程,以及更優化的體育教學。
體育署1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明「體育署擴大推動適應體育 矯正學校納入補助範圍」推動情形。
體育署指出,依據去年(112年)6月21日公布修正的《特殊教育法》,學校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支持服務項目,新增「運動輔具服務」與「適應體育服務」。因應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近日對少年矯正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人權議題的關注,體育署近日與法務部矯正署合作,以跨部會方式,協助提供少年矯正學校適應體育相關資源,保障矯正學校的特教學生也能享有適應體育服務的權利,希望藉由結合體育老師跟特教老師的跨領域合作,提供師資增能研習機會,讓老師們更能妥善照顧矯正學校孩子相關需求。
體育署主秘呂忠仁:『(原音)我們也期待說透過這方面能夠提供不管是一般的學校,或者是我們可以矯正學校啊,我們這些適應學生都能夠受惠,來保障他們的一些運動權。』
列席記者會的法務部矯正署教化輔導組科長王志明指出,目前國內共有4所矯正學校,其中3所為感化教育學生,另1所是執行徒刑的學生,他們上課的方式跟外面學校並沒有太大不同,4所約800名的學生,不少是偏向於情緒障礙、學習障礙的學生,因此關於師資增能的部分,以及器材的補助,能有來自體育署的協助,幫助非常大。王志明:『(原音)我們目前4個學校很需要的部分,就是在師資培訓的部分,還有可能器材提供協助,教育部體育署這邊的挹注的話,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真的非常感謝體育署有這樣的想法把我們納進來。』
體育署表示,期待透過適應體育的擴大推動,讓矯正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能在運動中受到成長與啟發,給他們更多支持溫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