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影音平台TikTok在15日告訴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美國司法院錯誤陳述了他們與中國的關係,敦促法院推翻一項要求中國字節跳動出售TikTok美國資產,否則將面臨禁令的法律。
已經提告要求推翻這項法律的TikTok表示,司法部在這起案件中做出了事實的錯誤。美國司法部的律師上個月表示,TikTok允許中國政府收集美國人的數據,並秘密操縱他們看到的內容,進而構成國家安全風險。
TikTok在15日表示,毫無爭議的是,TikTok內容推薦引擎和用戶資料,儲存在美國甲骨文(Oracle)營運的雲端伺服器上,影響美國用戶的內容審核決策是在美國做出的。
這項法律是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今年4月24日簽署的,其規定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前出售TikTok,否則將面臨禁令。白宮表示,基於國家安全考慮,希望看到終止中國對TikTok的所有權,但不希望禁止TikTok。
上訴法院將在9月16日就法律挑戰進行言詞辯論,把TikTok的命運延後到11月5日總統選舉的最後幾週決定。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已加入TikTok,並在今年6月表示他永遠不會支持TikTok禁令。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今年7月加入TikTok,並將把使用社群媒體列為競選策略的一部分。
TikTok在16日辯稱,這項法律將剝奪該公司的言論自由權,反駁了司法部的說法,也就是這個短影音應用程式內容管理的決定是「外國人的言論」,不受美國憲法的保護。
這家公司表示:「按照政府的邏輯,轉載外國出版物(例如路透社)內容的美國報紙,將不受憲法保護。」
這項法律禁止蘋果和Alphabet旗下Google等應用程式商店讓TikTok上架,並禁止網路託管服務支援TikTok,除非TikTok被字節跳動剝離。
由於美國國會議員擔心中國可能會透過TikTok獲取美國人的數據或監視他們,國會在這項措施提出的幾週後,就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這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