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告旅美教授陳時奮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今天(21日)判高虹安10月徒刑。高虹安表示,對於判決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
高虹安今天透過親近友人以文字回應,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2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2021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她「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她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高虹安表示,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深感遺憾,並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