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出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新青安貸款),外界質疑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疑慮。財政部今天(21日)指出,督導公股銀行續將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已核定的新青安貸款案件,列入第二波查核範圍,查核結果共有73件未符購屋自住使用,其中出租占34件,人頭戶有39件。
財政部也指出,為落實新青安貸款自住政策目的,並考量農業部推動的「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農安貸款)與新青安貸款條件相同,都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提供利息補貼,基於政府政策一致性及公平原則,財政部修正「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等相關規範,包括新青安貸款借款人限貸一次、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及承作銀行應將撥貸戶資料報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且經農業金融機構核貸農安貸款者,不得申貸新青安貸款。
財政部也強調,新青安貸款推動初衷是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呼籲民眾審慎評估自身自住需求及財務還款能力,在可負擔範圍內選擇適合標的,且珍惜個人申貸權益,切勿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