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從2021年9月10日將職業病納入保障範圍。農業部今天(22日)修正發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9條,增列「紫外線暴露引發之皮膚癌」為職業病項目。農業部表示,經委託職業醫學專業團體進行研究分析,結果顯示農民相較一般民眾罹患紫外線暴露引發皮膚癌風險相對顯著,其危害暴露與疾病有因果關係,因此增列為職業病項目。
農業部指出,有關正面表列職業病第9條部分,已獲得流行病學具體共識,因果關係明確者,正面表列為職業病項目,並訂有認定參考指引,提供醫師診斷參考。目前列為農民職業病項目有農藥中毒、甲醛中毒、中暑或熱痙攣或熱衰竭、低溫作業或低溫物品引起的凍傷失溫、黴菌性角膜疾病、新型A型流感、鉤端螺旋體病、恙蟲病、漢他病毒症候群、Q熱、豬型丹毒、炭疽、類鼻疽、日本腦炎、鉤蟲病、長期壓迫引起的關節滑囊病變等多項疾病。農業部22日修正發布增列「紫外線暴露引發之皮膚癌」職業病項目,給付申請方式與農民職業傷害申請方式完全相同,由農民持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檢具診斷書,經由投保農會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