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19年2月2日起,針對輸往歐盟的26類鋼品採取關稅配額防衛措施,而這項措施也經歐盟確定,延長實施至2026年6月30日。為防堵他國鋼鐵產品來台洗產地,佔用台灣輸歐的配額,經濟部今天(30日)刊登公報,預告修正草案,要求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的86項鋼鐵產品,應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的特定貨品輸出許可。
因應全球鋼鐵產能過剩及美國232條款鋼鐵關稅措施可能引起的貿易轉向,歐盟在2019年2月2日起,針對26類進口歐盟的鋼品實施關稅配額防衛措施,採全球配額,以先到先配方式辦理,超出配額外的進口鋼品則課徵25%臨時防衛關稅。
這項措施原訂於今年6月30日屆期,不過,歐盟宣布延長實施到2026年6月30日。經濟部說明,歐盟也就我國未獲配國家配額而須使用全球配額的第1類鋼品,也就是熱軋鋼板、鋼帶等產品,增加單一國家最高只能使用全球配額的15%上限規定,超過15%的數量,就須支付25%關稅。
經濟部指出,為協助廠商因應歐盟對第1類鋼品採行的配額上限規定,並避免自他國進儲自由貿易港區的鋼鐵產品來台洗產地、佔用配額,影響鋼鐵貿易秩序及我國經貿利益,因此,即日起對外預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的86項鋼鐵產品,應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的「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
經濟部表示,考量需讓業者及早因應歐盟此項新規定,維持貿易秩序,此案預告公告期有必要縮短,呼籲各界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在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盡快向經濟部陳述意見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