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谷歌(Google)今天(9日)面臨不到一年內的第二起重大反壟斷審判,美國政府指控這家科技巨頭主導網路廣告並扼殺競爭。
在北維吉尼亞州聯邦法院的這場審判前,法官上個月在另一起案件中裁定Google的搜尋業務構成非法壟斷。
這場新的司法對抗是由美國司法部提出,聚焦於廣告技術,也就是決定人們看到哪些網路廣告及其成本的複雜系統。
美國政府尤其指控Google控制了在網站上發布橫幅廣告的市場,包括許多創作者和新聞提供者的網站。
訴狀指出:「Google使用反競爭、排他性和非法手段,來消除或嚴重削弱對其數位廣告技術主導地位的任何威脅。」
美國政府律師將主張,Google利用其財務實力收購潛在的競爭對手,並壟斷廣告科技市場,使得廣告商和出版商別無選擇,只能使用其技術。
他們尋求讓Google剝離部分廣告技術業務。
Google則駁斥這些指控「根本上是誤導」,並表示這些指控違反了「有助於推動經濟成長和創新的反壟斷法原則」。
Google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此案在事實上也是錯誤的,Google期待證明這一點。」
Google公司主張,這起案件是基於過時的網路版本,忽略了搜尋結果、應用程式和社群媒體平台中放置的廣告。
這項審判預計將持續至少6週,傳喚數十名證人,並由法官布林克馬(Leonie Brinkema)主持。
布林克馬將在審判進行幾個月後,針對Google是否違反反壟斷法做出裁決。另一項審判將決定Google應該如何遵守法官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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