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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涌誠:可廢監察院、不廢監察權 交國會設獨立機關行使

  • 時間:2024-09-10 17: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高涌誠:可廢監察院、不廢監察權 交國會設獨立機關行使
監察委員高涌誠接受網路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表示他認為可廢監察院、不廢監察權,但廢監須循修憲正道。(「中午來開匯」節目提供)

對於民眾黨將在下會期推動廢除監察院,監察委員高涌誠今天(10日)表示,他認監察院可廢,但監察權不能廢;且若要廢監察院,也應循正道修憲,而非透過刪除預算的方式為之。高涌誠也擔憂若將監察權交給單一國會,權力被濫用風險很高,他建議可在國會下設獨立機關行使。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將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的修憲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且打算雙管齊下,另一方面要刪除監察院的預算。監察委員高涌誠今天接受網路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時,被問到對於監察院存廢的看法。

高涌誠表示,可以廢監察院,但監察權不能廢,若將監察權回歸單一國會,權力被濫用的風險很高,因此,他認為較好的制度是在國會下設獨立機關行使監察權,類似監察院下的審計部、行政院下的中央銀行。高涌誠:『(原音)我比較prefer、比較認為好的一個制度是獨立的監察權,由立法院可以不管經過正式協商或者是經過什麼樣的一個制度,可以找出來一個獨立的、類似像很多獨立機關,行政院下的獨立機關,類似像這樣,那國會下面也可以有獨立機關。』

高涌誠也強調,若要廢除監察院,必須循正道修憲,不應採刪預算的方式。修憲也必須全盤思考,備好配套;而在修憲前,監察院必須存在;同時,為讓五權憲法能順利運作,也應行使人事同意權。

至於調查權誰屬,高涌誠認為,調查有不同層次的效果,在法律上也有不同規定,現在的重點是大家所說的「調查」是不是同一件事,依據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立法院可以調查與其立法職權有重要關係的事項,他認為若往這個方向修法,就會符合憲法;至於若職權有所衝突,可以協商。

高涌誠表示,立法院不必視監察院及監察權為寇讎,可以思考如何合作。他舉例,立法院若想調查什麼事情,可以透過設立在國會下的獨立機關去函監察院要求調查,彼此合作,不必批監察院是「廢物院」,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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