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諸啟邦被控煽動罪案,香港法院預訂明天(19日)宣判,依據今年3月實施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這項罪名的最高刑期已從2年變成7年,在台香港青年推估,這是首宗遭新版國安法定罪的案件,港府為了殺雞儆猴,起碼會判處諸啟邦5年重刑。
香港陷入「白色恐怖」 文字獄來了
27歲的諸啟邦在今年6月12日穿著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T恤,戴上的口罩也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縮寫「FDNOL」,希望港人勿忘5年前的香港民主運動,結果在港鐵車站被警方逮捕;諸啟邦針對被控告的其中一項罪名「具有煽動意圖的作為」認罪,依新版國安法,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流亡台灣的香港青年羅子維指出,諸啟邦被定罪,代表香港政府對於政治表達與言論自由的控制更加收緊,不只政治工作者會遭殃,平民百姓也會受波及。
羅子維:『(原音)國安法我們看到它其實是非常少去攻擊、控告普通市民的,他們針對的都是政治工作者,這個圈子以外的平民是比較少去波及的,我們看到的例子可能比較有名的就是唐英傑案,也就是第一宗騎電單車的那位義士而已,所以可以說香港政府用「23條」擴大了整個國安罪行的打擊面,讓全體香港市民都成為了白色恐怖下的受害者。』
他說,今年有很多朋友告訴他,現在只有在台灣或其他國家才能穿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T恤,所以諸啟邦一定知道,當天這樣穿會招來什麼後果。
羅子維:『(原音)我覺得全體香港市民其實都知道,在某些敏感日子6月12號、6月9號等等,去穿這些衣服是有什麼意義跟有什麼後果,那就是被捕,然後很有可能是幾年或至少數個月的監禁,他們都知道後果,但他們仍然這樣做,我覺得這反映了一個獨特的現象,就是在中國控制下的邊境城市,比如說香港、圖博西藏或新疆,我們想要做政治表達的話,只能透過這種自我犧牲的方法來做政治表達。』
躲不掉重刑 但預估不會判到7年
羅子維表示,審理諸啟邦案的蘇惠德,是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名的國安法法官,所以蘇惠德絕對會配合中共和香港政權,以殺雞儆猴的方式,判處諸啟邦5年以上的重刑,藉此恐嚇整個香港社會。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也認為,有可能會判5年左右的刑期,畢竟這是首宗案件,絕不會輕判,但也不會判到7年最高的刑期,適度保留向國際社會交代的空間。馮詔天:『(原音)可能對中國政府或對於香港政府來說,他也不一定會判到最滿的刑期,因為他還是要跟世界交代,就是說有觸犯相關的案件,可是我們也沒有給他最高的刑期,所以我想大概就是在最低跟最高的刑期中間,然後稍微高一點的那個刑期。』
馮詔天也分析,面對現在的香港國安法,被捕者如果認罪,有可能是基於刑期上的考量,或是被威脅家人可能會受到影響;另外,也有一種情況是想要正面迎擊,於是主動認罪。
馮詔天:『(原音)之前47人案裡面,就是何桂藍,她其實是主動認罪,她反而會覺得這種在法庭上面的方式,是一種跟如今政權對抗的手段,因為我們可以看到社會上面的社會運動,或是少數的活動也非常困難,所以只能透過這種方式,跟大眾繼續去說明。』
避免過度自我審查 續存港人精神
穿件T恤就可以關你好幾年!馮詔天說,港府就是想將這種恐懼深植在每個人心中,往後最大的審查就不是來自政府,而是內心的自我審查,否則政府也知道人民一旦團結起來,他們沒辦法抵抗。
馮詔天:『(原音)我們都知道,如今的香港已經不再像以往一樣法治的國家,而是所有事情都是以愛國、愛黨的標準為優先,以政治為優先的一個地方,在法庭裡面也就是這樣子,所以諸啟邦之所以做出這種行為,我想他抱有非常強烈的一份覺悟,他也明知道對政權來說,這是一個他們不認可的行為,可是他願意去做,同一時間是為了香港本土的朋友,可以跟大家證明香港並沒有放棄,而且同時間也是讓我們這些海外的香港人,必須繼續努力下去。』
馮詔天提醒,面對中共這麼大的政權,人民一定無法硬碰硬,但無論在香港當地或在海外,香港人都要謹記不要放棄、不要忘記,才能持續保存港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