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金日前公告,針對公開收購新光金遭金管會緩議案,將在董事會中討論,並調整計劃,讓外界認為中新併有機會敗部復活,不過金管會今天(19日)強調,緩議就是「反對」,勿輕忽主管機關決心。
金管會16日晚間宣布緩議中信金投資新光金案,也就是不同意,但事隔一天,中信金17日晚間發布重訊指出,針對金管會指正,將盡快重新修訂計畫,再送董事會核定,代表中信金不放棄併購新光金。新光集團大股東林伯翰則發布聲明,呼籲新光金股東於10月9日股東臨時會對新新併投下反對票,甚至傳出有人在收購委託書,市場喧騰多時的金控三角戀後續發展備受矚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9日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緩議」就是「反對」,緩議是主管機關對受高度監理機構寄予共同維護市場秩序的期待,「文字委婉、但監理態度堅定,就是不同意」。他說:『(原音)我們主管機關無法容許金融機構有任何擾動市場秩序的行為,不要輕忽金管會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請金融機構的經營階層要去思考,任何訊息的發布、重大決策,一定要重視到自己的忠實義務,金管會呼籲要重視四個利害關係人的一致立場。』
對於新光金出現徵求委託書大戰,童政彰說,這是市場運作機制,但金管會絕對不允許有踩到法律紅線的情況;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補充,依照規定,禁止價購委託書,若發現徵求人有價購委託書的情況,第一可處以罰鍰,第二將就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第三可限制一年內不得擔任徵求人,或辦理代為徵求處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