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近達半個月,外界對於台北市政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眾說紛紜。民眾黨今天(19日)召開京華城容積獎勵的釋法性及法源依據記者會,各界質疑京華城從百貨改建商辦,並非都更區域也非危老改建,不應給予容積獎勵,但最終決議,卻是京華城拿到了最高比例20%容積獎勵?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解釋,北市府過去一直使用都市計畫法中的細部計畫辦法作為非都更非危老的案子給予容積獎勵,且行之有年,京華城非特列。
針對京華城容積案,各界對於台北市政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有諸多疑雲,民眾黨1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法源依據。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京華城針對容積獎勵向北市府陳情,台北市政府依職權受理後交給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黃珊珊解釋,台北市除了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給予基礎容積後,並沒有訂定特別法處理「非都更區或危老改建」以外的容積獎勵給予,這也是京華城改建最終由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的原因。
黃珊珊表示,內政部一直以來都有法源,規範各縣市政府可以依各區域發展訂定自治條例來給予容積獎勵,不過避免容積浮濫給予,還是須經由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內充分討論決議。黃珊珊說:『(原音) 內政部也有規定,容積獎勵或是容積率由直轄市或是各縣市政府依照地區實際發展需要,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後,就可以發布實施,作為配合政策的獎勵工具,也就是都委會不需要報給內政部。』
對於京華城並非容積獎勵給予的特例,黃珊珊舉例,過去中泰賓館轉型東方文華酒店,配合台北市東區門戶計畫的南港段三小段41號土地變更等,都是非都更非危老給予容積獎勵的案例。黃珊珊強調,國土署署長吳欣修過去也提及,內政部有規範給予容積獎勵的最高比例不超過20%的原則。
黃珊珊表示,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都更案件也非特例給予容積獎勵。黃珊珊說:『(原音) 台北市因為沒有定通則,所以我們就用細部計畫來定通則,所有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細部計畫中給予容積獎勵的方法,每一個案例都是經過長期委員會上的充分討論,訂出相關的辦法,台北市不會因為這樣就獨立於全國原則之外。』
黃珊珊表示,都市計畫委員會可以決定該地區特殊的容積獎勵,這些都是台北市行之多年做法,也是台北市針對城市發展訂定容獎最重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