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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勞保年金不倒 滿足勞工是考驗

  • 時間:2013-05-01 15: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李憶璇
政院版勞保年金改革拍板定案,將平均月投保薪資的採計基準訂為12年,而年金「年資給付率」,若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3萬元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以乘數1.3%計算,以此確保勞保年金續行30年。然而,以延續年金為主的第一階段改革,讓勞團及學者有諸多意見,呼籲政府通盤考量,非草草推出方案。
◎政院版年金 延續勞保為目標
勞保年金先前傳出將入不敷出,讓980萬勞工陷入恐慌,擔心工作打拚一輩子的退休金可能付諸流水,甚至因此爆發退休金擠兌潮。對此,勞委會年初提出年金改革的甲案與乙案,並在全台舉辦座談會,邀勞工團體交換意見。
行政院25日拍板,將勞委會提出的乙案稍加調整,也就是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基準由現行最高5年,逐年調高1年到12年;勞保費率設定2015年達到9%,之後逐年調高0.5%到18.5%,但到12%時設評估機制;另外,在年金「年資給付率」方面,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3萬元以上者,超過的部分以1.3%替代原先的1.55%;3萬元以下者則維持以1.55%計不變,最後並將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第一年最少撥補新台幣200億元。
政府強調,現階段以勞保年金「現金的流量」、「保費的費率」及「投保的年資」為改革重點,以確保年金能永續發展,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說:『(原音)最後院長的裁定是用144個月,也就是12年的期間來計算最後的月投保薪資,他體諒到勞委會跟各地勞工團體座談時,很多勞工朋友也都有反應,希望不要拉得那麼長、拉到15年,所以後來我們考量說為了要平衡財務是不是能夠到達大約30年財務的效果,所以我們考量了很久,最後決定用144個月。』
◎勞團:調保費憂雇主轉嫁 應通盤考量
不過,勞工團體對政院版年金方案有諸多意見,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表示,勞委會兩個方案出爐後舉辦百餘場座談,邀勞工團體交換意見,但政院版與之前相差不大,代表勞工的建言沒有被採納。他強調,要讓勞工在退休時有安全的老年生活,應該是最前提條件,但政府卻先以財務平衡為考量,沒有考慮到勞工。他說:『(原音)現在勞保危機不是立即會發生,政府各種版本提出來有必要這麼匆促決定嗎?更何況他現在的版本很多都是勞工團體反對的,我們希望這個制度不能越修越差,就算要做一些調整,採納勞工意見的空間應該要有,而不是用一百多場的政策宣導會,就要勞工接受你的版本。』
全產總常務理事林進勇則批評,保費將連年調漲,雇主成本跟著增加,就容易轉嫁給勞工,例如年終獎金縮水,或是調薪比例降低,以減少人事成本,呼籲政府三思。他說:『(原音)原來年終獎金要給你可以少給,要調薪可以少調,浮動金額可以來挪動,事業單位一定很好處理的,因為人事成本就把這計算在裡面。我們勞團真的是沒有辦法接受現在這個版本,我們是呼籲說,政府應該好好的再來思考,全面性、公平性的處理。』
◎學者:分割投保級距幫助不大
除了勞團對政院版本不認同,學者也對降低年金給付比率的方式有些看法,表示雖然基金收入可因此增加,但幅度不大,反而讓薪資超過調降門檻的勞工「多繳少領」,產生不公平的心理。政治大學勞研所教授成之約說:『(原音)坦白說,政府如果每年多撥補一點的話,就不需要把投保薪資等級在3萬元以上的人調降年金給付;或者更大膽一點,費率的部分每年提高的比率增加一點,也會增加基金的收入來源。』
台灣邁向高齡化、少子化社會,社會福利制度支出將更為龐大,但挹注的源頭卻大幅縮減,同時政府的財政負擔也比以往加重;因此,勞保年金改革,如何能讓廣大勞工接受,又能延續年金制度,考驗政府改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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