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退回航空修正案 星宇航空成立添變數
- 時間:2017-09-10 17:0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民航局長林國顯今天(10日)表示,8日收到交通部退回「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至於該如何整批檢討民航相關法規,還要再請教交通部。
主管民航業務的交通部次長范植谷表示,外面環境變化很多,不單是「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檢討,其他民航法規也要一併檢討。
張國煒原打算年底依新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向民航局遞件申請設立星宇航空,目前也已先透過星宇投資公司徵才,但交通部退回相關法規修正草案,星宇航空想突破現有法規成立,可能有得等。
協助張國煒對外發言的長榮集團前發言人聶國維說,年底能依新的規定申請最理想,如果有困難,星宇航空會依現有規定申請,現在已有屬意的合作伙伴,但仍盼「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能順利過關。
依據目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非航空業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設立至少要5年以上,且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要達新台幣60億元;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還必須具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條件。
張國煒去年初因家族紛爭離開長榮航空,並宣布成立星宇航空,想突破現有規範,完全靠自已的實力成立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