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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重罰借款用在非航空 遠航:已訴願

  • 時間:2017-09-17 09:2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民航局重罰借款用在非航空 遠航:已訴願
遠東航空企業工會與遠東航空勞資爭議未解,因部分空服員請假,遠航6日取消桃園對飛哈爾濱班機,近300多名旅客受影響,遠航並陸續將旅客簽轉其他公司,或全額退費。
(圖:中央社)
民航局最新裁處報告,遠東航空向銀行高額借款後再借給同集團關係企業,因用在非航空,連續兩季重罰公司及負責人。遠航說明借款新台幣22億元,是為償還關係企業協助重整資金,已向交通部提訴願。
民航局日前揭露第二季對航空公司的裁處結果,在營業部分,與第一季相同,仍只有遠航受罰,且同樣是財務風險未改善。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空運組長韓振華今天(17日)告訴中央社記者,民航局是經過財務檢查並與會計師討論後,認定遠東航空的財務操作有風險,決定依民航法開罰。
民航局第一季已對遠航及公司負責人(目前是董事長張綱維)各開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民航局第二季持續對遠航做財務檢查,又因相同原因未改善,民航局再對遠航開罰300萬元、對遠航負責人開罰100萬元。
韓振華表示,如果遠航借來的錢是用在購機、維修或其他與航空公司業務發展相關的事項,都沒問題,但遠航卻是將從銀行借來的高額款項,再借給集團內其他公司,並不妥當。
遠航營運長曾金池告訴中央社記者,遠航向合作金庫借了22億元,就是為了還錢。曾金池說,遠航重整期間所需的資金,包括解決債務、飛機維修及員工薪資,都是由同一集團關係企業出資幫忙,遠航現在重整成功,總要還錢。
遠航已多次向民航局說明借款是為還債,民航局仍執意處分,遠航認為處分原因沒道理,已向交通部提訴願,未來也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韓振華說,民航局看不到與遠航同一集團其他關係企業的財報,如果遠航借予款項的公司出問題,受衝擊的是遠航。
遠航是在2008年5月暫停營業,2009年10月由樺福集團挹注資金重整,並在2015年10月重整成功,是台灣首家航空公司重整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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