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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攜手小黃重生 交部:不得有派遣行為

  • 時間:2017-09-19 20:1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Uber攜手小黃重生 交部:不得有派遣行為
叫車服務業Uber19日宣布,將攜手台北的計程車隊,10月推出UberTAXI服務。交通部表示,還不清楚實際合作方式,但Uber與計程車不得有派遣行為,否則就是違法。(網路圖片)
叫車服務業Uber今天(19日)宣布,將攜手台北的計程車隊,10月推出UberTAXI服務。交通部表示,還不清楚實際合作方式,但Uber與計程車不得有派遣行為,否則就是違法。
Uber自從被認定在台灣是違法經營計程車業後,現在循合法管道,與租賃業者合作方式營運,19日再宣布,在平台上增加新選擇UberTAXI選項。
交通部技正胡迪琦說,還不清楚Uber與計程車實際合作模式,無法評斷UberTAXI是否合法,要觀察並實地了解。
胡迪琦說,Uber如果只是提供計車隊技術支援,並無不妥,但若有實際派遣,就是違法。
胡迪琦解釋,因Uber一直未申請成為計程車服務業,依規定不能有派遣行為,且與計程車也不能有對價關係,不是只有收費問題,包括交換廣告等也算。
胡迪琦說,交通部對計程車業的立場一向很清楚,就是納管、納稅、納保險,且車輛及駕駛所有資訊都要對消費者公開,保障消費者權益,一旦出事不會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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