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工時出爐 工商團體:少了一點
- 時間:2017-11-06 18:5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休修法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改為核實計算。加班時數採取工時帳戶,以3個月為一期,1個月的延長工時上限放寬為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接受訪問時表示,原本提出的工時帳戶版本是6個月,每個月60小時;所以目前行政院的版本跟商業、服務業的需求有落差,他期待後續立法院修法的時候可以滿足企業需求。
賴正鎰表示,雖然60個小時、6個月稍微高一點,但是現在勞資大家的共識,企業希望彈性使用,勞方希望有機會在旺季時加班、淡季來休息,3個月138小時「是少了一點」。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何語則指出,工總版本是每月至少50個小時,6個月300小時。他問,新加坡的工時上限是72個小時,台灣會過勞嗎?
何語指出,現在的產業很多都自動化,勞工不是完全使用勞力生產,跟過去的勞力生產密集概念不同,歐洲各國都在討論放寬工時,希望政府能夠給企業彈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