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指再修一例一休程序瑕疵 勞部澄清
- 時間:2017-11-1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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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編輯:李自立
洪孟楷舉行記者會表示,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得以適當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至於公告時間多長,民國94年(2005年)規範不得少於7日,104年12月1日起規範不得少於14日。他說,民主進步黨政府上任後,105年10月1日規範「各機關研擬之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106年度行政機關衛生勞動類型法律修正案有114 個,只公告7天的只有一例一休再修正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洪孟楷說,勞動部網站10月31日預告草案,並指各界如果有意見可於11月7日前提供,但未解釋為何縮短公告時間。如果行政院沒正式回應,國民黨將考慮前往監察院檢舉勞動部長林美珠。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透過幕僚回應記者詢問時表示,尊重外界意見,但議案在立法院審議期間,立法委員都可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