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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 民調:資7成勞5成支持

  • 時間:2017-11-17 21:0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根據勞動部今天(17日)晚上出爐的勞動基準法修法評估報告,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後,雇主團體中有71%以上支持立委提案修法;勞工團體也有48%支持調整加班時數規定,32%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規定。
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今天付委,根據立法院最新公布的議程,衛環委員會20日將併案審查勞動基準法,22日舉行勞基法修法公聽會。
勞動部針對勞基法修法評估報告今晚出爐,勞動部針對157家次團體進行調查,共103家次回覆。雇主團體中有71%以上支持立委提案,勞工團體也有48%支持調整加班時數規定,32%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規定。
立委提案中包含何欣純版勞基法修正草案,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改為3個月為一期總量勻支使用,但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至於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改為核實計算。蔡易餘版,加班上限改為2到6個月總量勻支、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則核實計算。
林岱樺版,休息日加班時數前8小時核實計算,8至12小時都以12小時計;加班時數提高至每月54小時,可6個月內勻支使用,但一個月內不得超過60小時。盧秀燕版特休可遞延一年。蔣萬安版加班換補休應依法律規定為標準計算;特休可遞延一年。
洪宗熠版加班工時採單季上限138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56小時。徐志榮版特休可遞延一年。
評估報告中也表示,一例一休實施後,不論在整體工作時間、整體加班工時、休息日加班時數、休息日加班費都有高達7成以上勞工維持不變,但有6成左右的勞工因為休息日加班費或加班時數減少而想兼職增加收入。
報告中寫到,特休假遞延部分,也有22%左右的勞工有保留到下一個年度的需求。
至於爭議最大的七休一鬆綁部分,評估報告表示,多數團體認為應該維持七休一,但也有勞工反映例假彈性不足,造成排班、換班受限,影響家庭生活,資方也希望有所彈性,部分部會也反映應適度給予協商彈性。
評估報告中也強調,勞基法是最低標準,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勞工權益,但各行各業有本質上差異,若過於僵化而無彈性的法令,反而無法保障勞工權益,才從法制面著手,檢討現行勞基法條文,以確保勞工基本勞動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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