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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5月25日宣布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非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舊函釋即起停止適用。新函釋關於國籍定義,對照中華民國憲法條文有否爭議?顯示哪些意義?具法律效果或僅止於態度統一?遇司法案件能否拘束審判?以國家賠償為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否持續據以遵行?中國大陸民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