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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律師角度看兩岸刑事偵查程序

  • 播出時間: 2024-09-19
兩岸法律信箱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認逮捕程序有誤,聲請提審。台北地院31日裁定駁回,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中)隨後現身北檢進行說明,並回應媒體提問。中央社記者翁睿坤攝 113年8月31日 (圖:中央社)

聽眾提問:

臺灣前陣子有不少政治人物遭刑事調查,也見識到新聞中的「漏夜偵訊」真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耶!不過,我好奇的是,檢調對被告的漏夜偵訊,律師也要跟著一起熬夜嗎?請主持人跟我們聊聊這其中的法律議題。謝謝兩位主持人。

主持人許律師介紹:

一、律師在場權  (熬夜訊問時,律師也不能休息嗎?也要這樣跟著拼下去嗎?)

二、偵查中律師的閱卷權  (前陣子臺灣政治人物柯文哲被羈押,佔據了媒體許多版面。新聞報導中,都會提到,下午2點開羈押庭,今日上午法院開庭處理閱卷事項。偵查中,律師可以閱卷嗎?難道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情況嗎?)

三、被告的閱卷權  (閱卷的主體都是律師,那沒有錢請律師的被告怎麼辦?)

四、禁止或限制閱覽  (在偵查中,律師是可以看到全部的卷證內容嗎?這樣檢方的偵查方向不就一覽無遺?這樣對國家追訴犯罪是有利的嗎?)

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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