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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快落:『煽動』罪下的香港傳媒將與中國傳媒看齊?謠言、貪官滿天飛?

  • 播出時間: 2022-01-06
專題報導
一周內,兩間網媒先後宣布停止運作,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及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發聲明回應。

細說香港(56)香港資深傳媒 麥燕庭:……『煽動意圖罪』的刑期只是監禁二年及罰款港幣5000,但羈押期可能遠遠超過監禁期,大家應該還記得47人案到現在都還沒有審判,這是遙遙無期,這顯示中共已經改變了遊戲規則,日後會常常使用『煽動意圖罪』來檢控任何人。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即引起對香港政府和香港司法的憎恨、意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意圖慫使他人不守法。 第10條則表明,任何人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這個『煽動意圖罪』對很多新聞記者行家都不太清楚,否則不用拘捕立場新聞高層後,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召開記者會,現場有記者詢問李桂華:到底『煽動意圖罪』的原則在哪?請李桂華說清楚。記者會這樣問的原因是,聽完李桂華說明仍然不清楚『煽動意圖罪』為何可以用來控告立場新聞的兩位主編。

中共改變遊戲規則是很明顯,早在香港立法會選舉後的香港白皮書談香港民主發展,其中白皮書指責港英政府並沒有給香港民主,並提及1967年暴動期間,港英政府箝制言論自由、打壓傳媒,例子是大公報等轉載人民日報文章而被控告『煽動罪』,因此大公報等左派報章被迫關閉一段時間。想當年中共指責港英政府打壓新聞言論,相反現在中港政府正正在打壓香港新聞言論自由。最可笑的是,香港前民政事局長曾德成也曾在1967暴動期間因派發煽動文宣而被捕監禁兩年,他離開港府後曾接受傳媒訪問說:用煽動罪檢控巿民是殖民統治下侵犯人權的迫害,香港基本法下有言論自由,怎可能派發煽動性文宣也會被拘捕?大家不要忘記早前有一位文員與一位中學四年級學生派發港獨文宣而被捕,那位中四學生是十多位被告中唯一一位獲保釋者,而文員至今仍在監禁,羊村案被告者也不能保釋。很明顯,港中政府日後用這麼低門檻的控罪來排除異議聲音。預計會出現的情況是,謠言滿天氣,政府要出面解說。日前,傳聞港府很快會封關,實施疫苗泡泡,但港府當日下午立刻出面說明,並沒有這回事,要等到二月廿四才會實行疫苗泡泡。謠言為何會傳得這麼快,因為沒有一個可信的傳媒。香港新聞界現在正朝著中國傳媒模式發展。為何中共要打壓《立場新聞》《眾新聞》等,西方傳媒第四權主要是監察政府,而過去年多時間,調查性報導或批評政府的報導都來自《眾新聞》《立場新聞》,也即是中共政權不想被監察,中共希望他的權力不會被困在籠裡,傳媒發出異見聲音與中共主璇侓不同。。。。。。

監察政府會越來越困難,他的權力會越來越大,拘捕立場新聞高層都必須要89個議員聯署支持拘捕行動,但立法、司法、行政應該是各自獨立,為何須要立法會聯署支持行政機關拘捕行動?三權分立是完全變調瓦解,中共權力會越來越不受控制,密室進行越來越頻密,最可悲是巿民的知情權會嚴重受影响。日後可信賴的香港新聞機關還有哪一間?本著新聞製作原則者越來越困難製作真實新聞了,訊息也會越來越少,巿民除了看港傳媒外,必須要看外國傳媒。

限制外國傳媒有可能是下一個方向,前述李嘉超寫信責罵華爾街日報一篇有關投白票的報導,而華爾街日報自爆收到李嘉超的信函,華爾街日報質疑這信函是否為恐嚇信。事實上,過去一年香港高級官員發信給外國傳媒的數量是難以想像。我在傳媒界有三、四十年經歷,過往官方發信給傳媒被視為大大大件事,但國安法成立後,官方去信給傳媒總共有一百三十多封信函。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是中共主要針對對象,外媒是以要向公眾交待、解釋施政的立場做報導,不論官方解釋與不解釋,外媒都會給予批評,就官方不同做法,外媒會有不同的批評。當外媒的報導與港中府方主璇律不同的話,港中政府方必然會回嗆外媒。

(傳言:《假資訊法》、《假新聞法》即將會立法,實名制上網也將實施,因為現在沒有查核真相的可靠傳媒,任何新聞都可被視為違反假新聞法。。。)這就是新聞難做的原因。『煽動意圖罪性罪』釀成傳媒真實報導的災難,動輒得咎。官方是對人不對事,其他報紙也有責難政府施政,但這些報章已經被收編可控了。『煽動意圖罪』是非常容易入罪,如果將《假資訊法》、《假新聞法》立法,香港傳媒就更無能力報導真相了。《假新聞法》並非新鮮法案,早在港英年代,港英政府曾經想設立假新聞法,但當年傳媒齊聲反對,當年傳媒指出:假新聞很多時是官方放出來的消息,想試探民意,若試探結果是民意不同意時,官方會馬上收手,這些假新聞源頭不就是官方釋出,換言之,設立《假新聞法》豈不是戲弄傳媒。當年香港布政司霍德處理此事,而當年《假新聞法》就不了了之。現在傳聞《假資訊法》會立法,但最近李嘉超鬆口說:立法是最後的手段,但仍然用其他手段來解決。也許有其他組織向李嘉超表態反對,所以現在不清楚《假資訊法》會否立法,如果當真立法,中共想對付任何一間香港傳媒都可輕而易舉了。如果港中政府確實立《假新聞法》等於香港傳媒是完全跟中國傳媒看齊了。

中共是如何控制監視中國人民,這如出一徹,中共必然會越來越常用同樣的方式來監控香港人,《實名制上網》是監控人民的其中一種方法,無論你在哪做什麼都必然會被監視著。如果是這樣的話,香港號稱資訊自由中心的國際地位肯定是一去不復返。很多人喜歡來香港經商,某商人說:在香港經商,資訊自由很重要,就算是謠言,至少(我)也有聽謠言的自由;而不是官方指定(我)聽什麼、看什麼。資訊自由對營商及對港人權利的保障是很重要。根據外國學者的研究,當一個國家或城巿沒有新聞自由,民主必受影响,官員貪腐一定會更加嚴重。我們拭目以待,如果港中政府仍然要向著這條路走下去,究竟將香港帶去什麼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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