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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天(31日)三讀修正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刪除「觸犯刑罰法律兒童由少年法院處理」的規定,將未滿12歲的觸法兒童去刑罰化,回歸教育、社福等行政體系協助,不再由司法機關介入,以免兒童過早進入司法系統遭受創傷。同時,修法也去除「虞犯」身分標籤,改以「曝險少年」取代,避免汙名化或標籤化。#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