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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通知單的格式在交通部與內政部會商後,於3日核定修正,未來新印製的違規紅單將註明:受通知人收受通知單時,應到案日期不足30日或已逾應到案日期者,得於「送達生效日」後30日內到案,以確保民眾的權益。#央廣記者吳琍君採訪報導#交通部1日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5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