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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27日) 三讀通過修正「動物保護法」,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若因此造成動物受傷或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記者劉玉秋的報導#現行「動物保護法」規定,將動物虐待的定義為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