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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法重製光碟罪案」,大法官今天(21日)做出釋字第804號解釋,關於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所稱「重製」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為最低度法定自由刑,也未違背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的意旨;而著作權法第100條但書,同樣沒有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