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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營利事業捐贈運動業和賽事,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有助刺激企業投入運動產業。身兼中職會長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認為,該運產條例修正案的通過,對催生中職第6隊將是一大利多。#央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