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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引發關注,行政院會今天(24日)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被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若屆期未成立,每戶最高可罰新台幣20萬元。院會也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所有歇業或停業場所,也應辦理消防檢修申報。#記者王韋婷的採訪報導#高雄「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