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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西拉雅族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28日)做成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所稱原住民的定義性規定,僅指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並未及於符合憲法及增修條文要件的其他台灣原住民族,致其原住民族身分未受國家法律保障,違憲,相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宣示日起3年內修法或立法。#記者歐陽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