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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從今天(30日)開始正式生效,換言之,電動自行車從此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舉凡民眾購買新出廠的微電車都須強制納管,包括投保強制險、登記掛牌,而且未滿14歲不得騎乘,也不得擅自更改速度控制器,否則將依法開罰。#央廣記者吳琍君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