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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杜絕人頭帳戶,立法院今天(19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未來收簿集團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及帳號,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民眾無正當理由變賣帳戶,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記者趙婉淳採訪報導#詐騙集團多以收購人頭帳戶,作為收受詐騙款項的犯罪工具,但司法審判時往往面臨難以舉證的困境,為了從源頭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