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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23日)三讀修正通過「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明定亡故官兵遺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人每月加發撫卹金至成年,金額比照「國民年金法」規定的老年年金標準;另因作戰、演訓或救災死亡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再加發子女撫卹金。#記者趙婉淳採訪報導#民國109年漢光演習在訓練及實兵操演期間,多名官兵因公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