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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8日)針對外界關注的鏡電視董監變更案,決議在「附加停止條件」下通過本案,換言之,鏡電視全體股東須於處分書送達一個月內,簽立切結書,保證所持股份除交付信託外,並無轉讓他人的情形,此案才會正式生效。此外,NCC也同時核准凱擘等32家有線電視在86台上架鏡電視。#央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