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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高科技產業盛行,人員流動率快,勞動部於2015年增訂競業禁止條款應符合四個要件,但勞動部研究發現,企業最常忽略的就是勞工若不從事競業行為,應給予「合理補償」,每月補償金額不應低於離職時每月薪資的一半。#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為釐清競業禁止條款爭議,勞動部2015年12月16日增訂勞基法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