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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今天(26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嚴格限制未來適用範圍。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時,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記者歐陽夢萍採訪報導#依照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