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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病 不須治療

  • 時間:2016-10-28 15: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同性戀≠病 不須治療
立委、精神科醫師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修法,禁止扭轉性傾向治療。(劉品希 攝)
近幾年在台灣,同志議題獲得高度重視,外界對同志也越來越友善,不過,許多專業醫療與諮商人員仍將同性戀視為「有病」,更對當事人進行「扭轉治療」,試圖改變當事人的性傾向,許多立委與精神科醫師都站出來捍衛同志人權,強調國際上早已將同性戀視為正常的性傾向發展,呼籲政府修法,明文規範醫療人員不得對同性戀進行扭轉治療,保障同志最基本的人權。
◎同志=不正常?
杜思誠說:『(原音)有一個大學生A因為沒有辦法適應大學生活,就求助學校的諮商師,結果諮商師知道他的同志身份之後,就跟他說同性戀是一種罪,就跟手淫一樣。另外一個大學生B是因為他和他的男友發生感情困擾,然後尋求諮商,諮商師一開始表現得很友善,後來就開始說「你跟我認識的同志很不一樣,你真的確定你是一個男同性戀嗎」?後來也建議B要不要試著跟他原本熟悉的同志社團甚至是他的男友保持一些距離,這樣可以讓他有一個「比較乾淨的環境」思考自己的性傾向。』
這兩個案例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推廣部主任杜思誠長年服務同志社群時,經常聽見的經歷。
近年來,台灣的同志運動蓬勃發展,同性戀或是多元性傾向者逐漸勇於表達自我,社會的接受度也越來越高,不過,還是有不少專業的諮商師或精神科醫師常常因為個人價值或宗教信仰,對於前來求助的同志提出質疑與道德批判,甚至透過各種方式,像是對當事人進行「扭轉治療」,要對方嘗試改變,導致許多個案身心受創。
◎世界精神醫學會聲明 同性戀不是病
台中市政府今年初就接獲投訴案件,直指有醫護人員診斷同性戀個案是「得病」,對其進行「扭轉性傾向治療」,或向當事人表示若不改變就無法痊癒。因此,台中市性平會今年5月做成決議,禁止任何單位對同性戀進行扭轉治療,並發文衛福部,希望衛福部修改「醫師法」第28條,在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中增列「同性戀扭轉(迴轉)治療」。台中市政府性平會幹事王惠娟說:『(原音)所以在我們的委員提案之下,也經由市長決議,我們覺得這個部分需要正視,這個正視是因為性別平等的友善應該涵括所有的同性戀、異性戀以及多元性傾向,任何多元性別的認同,這個是必要的,而且也是一個友善城市最重要的人權象徵,所以我們希望從地方到中央,所以經由委員決議之後,我們也馬上發文到衛福部,我們也希望進一步由全國來針對這個議題重視,它應該是要由法令做全面的檢視、修正。』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強調,美國精神醫學會早在1973年就在精神疾病診斷列表中去除同性戀傾向,世界衛生組織也已將同性戀視為人類性傾向的正常展現;世界精神醫學會今年更發出聲明,主張現代醫學已不再視同性性傾向與性行為是病態,並表示企圖改變性傾向的「治療」缺乏科學療效,只會帶來傷害。
◎立委、地方、醫師齊聲籲修法
高雄醫學大學精神科教授顏正芳指出,今年台灣醫學會也做出同樣的公告,禁止對同性戀施以扭轉治療,但他認為,唯有將相關規定明文入法,才能真正遏止這些不當「治療」。他說:『(原音)可是,為什麼我們今天還坐在這邊講這件事情,這其實就是台灣在醫療上面很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很正式地公告一些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能做,可是還是有人不遵照這樣的要求,因為這件事情沒有入法,沒有入法的話,主管機關無法管理,唯有進入法律,主管機關才能讓做這些不當治療的人得到一些學習。』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徐志雲則表示,2013年婚姻平權法案提出後,200多位精神科醫師連署支持。他強調,許多醫療專業人員理智上知道同性戀是正常的,但因為台灣社會長年以來的文化認為同性戀「怪怪的」,進而影響專業人員的態度。他呼籲醫療專業人員治療案主時,必須抱持肯定的態度,也希望大家千萬不要以愛之名,意圖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否則反而會讓這個人失去愛人的勇氣。
對於立委、地方政府與精神科醫師齊聲呼籲修法,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士黃純英表示,衛福部不排除修法的可行性,但還須進一步討論。她說:『(原音)這個是還有一個討論的空間,我們沒有排除這樣去研議的可行性,但是這個確實需要進一步討論,法規也是需要預告。』
同性戀從精神病除名已有26年的歷史,先進國家也都明文禁止「同性戀扭轉治療」,台灣也應與時俱進,透過法律保障同志的人權。
蔡英文總統公開表態支持婚姻平權,其中的內涵就是尊重多元性傾向,台灣要邁入婚姻平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而修法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是尊重多元性傾向最基本的法律保障,政府若要展現推動婚姻平權的決心,就該從這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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