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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亂象多 政府配套不宜拖

  • 時間:2017-08-04 17:0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共享單車亂象多 政府配套不宜拖
無樁共享單車「oBike」近期蔚為風潮,除搶食單車租賃大餅外,也讓民眾多一種騎乘選擇,但也因其「隨借隨還」特性,除了被稱「考驗騎乘者公德心」外,不少待租車輛占用機車格,更讓台北市1999專線頻頻接獲檢舉。
(圖:中央社)
近來無樁式公共單車所引發的停放問題及法律問題引發各界關注,面對共享經濟衍生出的亂象,共享單車、汽車及機車業者呼籲政府的配套措施應跟上時代潮流,並釋放更多停車空間。不過,共享經濟型態多元,究竟是「共享」還是「租賃」,仍有待政府與業者找出共同合作管理模式,才能真正創造共享經濟的價值與綠色運輸的目標。
◎共享還是租賃?無樁式共享單車亂象多
國際知名共享單車oBike進軍台灣,主打隨借隨還,不需要到固定地點借、還車,只要下載App、掃描自行車上的二維碼,即可開鎖、開始騎行,車輛則投放於生活圈、風景區及各大交通運輸點附近。不過,這樣的無樁式公共單車在都會區也引發占用機車停車位及隨地亂停放等民怨,各界呼籲納管共享單車的聲浪四起。
面對共享單車衍生的諸多亂象,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共享經濟的業者應先自行做供需分析,也應與各地方政府協調投放數量及方式,大量投放會導致供需不平衡,造成停車亂象,反而不利於共享單車的推廣。李克聰建議在使用公共空間上,業者應該支付權利金,並推動自主管理機制。他說:『(原音)如果共享單車要使用到停放空間,應該要有權利金的機制來良性循環。另外,業者也要推自主管理機制,我也建議要扣點,按照點數決定費率,扣到一個點數就不能使用。但業者現在造成一些亂象,主要立基可能不在使用的收入,而是資訊,得到相關的資訊去做一些應用。我們也希望將來有樁式的跟無樁式的共享自行車變成在我們社會當中,這當然是個盼望,要靠大家一起努力。』
除了停放問題有待管理外,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也提醒,共享經濟的類型多元,各面臨不同的法規挑戰,以共享單車為例,單車產權歸屬公司,眾多押金的管理及業者掌握使用者個資後的法律問題,都需要進一步保障。
◎業者盼與政府找出管理模式
另外,在停車位一位難求的都會區中,共享單車似乎成了眾矢之的。oBike總經理王妍婷則說,現今都會區的機車停車格本來就不足,如果oBike的加入造成縣市政府交通管理上的困難,他們願意和政府共同會勘,尋找適合的場地劃設單車停車格,甚至支付公共空間使用的費用,也願意比照舊金山對於共享單車的規定,在合理範圍內回饋一定比例的權利金;最重要的是,她希望政府能與業者共同找出管理模式。她說:『(原音)我們是有合法繳稅的,並且逐台開立統一發票,各縣市自治條例管理辦法,只要是合法的,我們都願意配合。我們參考舊金山的管理條例,如果以超過3,500台腳踏車為例,大概一年要繳的權利金是51萬台幣左右。其實這些資料都是很公開,而且舊金山已經這麼做了,各縣市的政府也可以參考,只要是合理的範圍內,我們都很願意提供。』
共享汽車的業者Zipcar台灣區董事長彭仕邦也說,共享經濟業者走得很快,政府的制度卻還沒準備好,才會造成很多問題,但共享經濟是未來世界的潮流,他呼籲政府的配套措施應該要跟上。彭仕邦並表示,在台北市有61%的市民持有駕照卻沒有汽車,如果能夠好好運用交通資源,未來將能增加其他交通工具共享的連結度。
◎公共化課題 地方自治法令不能拖
事實上,共享是近年來在新創界極夯的名詞,業者使用數位工具、優化管理,但究竟是「共享」還是「租賃」,仍存有模糊空間。交通部路政司技正王基洲表示,共享或創新都是政府支持的方向,但不能用「共享」之名,而任意將租賃的自行車停放在機車停車位上,這已經影響人民的生活與秩序,這些業者應該承擔的外部管理成本卻由政府、人民承擔,並不合理。他建議地方政府與業者洽談停放處所及數量,並研訂相關法規。他說:『(原音)原則上建議自行車租賃業者跟地方政府洽談車輛停放的處所還有原則,包括未來可不可以修正你的APP,把只能停在投放的地方才能停止計價等等,這些相關議題都是可以再跟地方政府作溝通、甚至規範,變成無樁式的停車空間。我們地方政府目前也在修正自治法令的條例,將租賃自行車的違規的停放、處罰都會納入規範,後續我相信地方政府都會再找業者來研訂法規。』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說,身為單車的重度使用者,他認為公共單車勢必會成為一種趨勢,無論是租賃或是共享,「公共化」儼然已成為一個課題。為此,無論是營運機關或是公共使用空間上,政府及業者都應該從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及管理方式做整體思考,才能減少政策跟不上潮流的現象,也才能真正達到共享的綠色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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