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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台灣走過40年風華 核一功成身退

  • 時間:2018-12-02 09:1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伴台灣走過40年風華 核一功成身退
圖為核一廠1號及2號機組外觀。(圖:中央社)

核一廠1號機運轉40年後,執照將在今年12月5日到期。陪伴台灣歷經能源危機、經濟起飛年代,核一廠1號機將成為台灣第一座除役的核電機組。

1960年代台灣主要電力來源為火力發電,但因缺乏自產能源,且當時兩岸情勢高度緊張,為確保能源安全和發展經濟,時任經濟部長孫運璿決定發展核電,並於1964年開始推動興建核電廠,開啟了台灣核能發電時代。

核一廠1號機在1970年核准興建,兩部機組總裝置容量為63.6萬瓩,據1973年10月被派往核一廠工作的前廠長陳台裕表示,第一部反應爐是由美國奇異公司負責安裝,台灣工作人員在旁觀摩學習,將流程寫成程序書,2號機安裝時就由國人獨立完成。

而核一廠也不負所望,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1979年發生石油危機,國際油價大漲,核一以較低的發電成本提供台灣穩定電源,發電量曾占比超過50%,協助台灣度過能源危機,更曾在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連續運轉538.4天,締造當時沸水反應爐(BWR)機組世界最高記錄。

在時空轉換下,現今許多環團和居民對核電廠、廢棄物產生疑慮,尤其311日本福島核災後,更讓各界對核能安全產生疑慮。台電也在同年3月25日啟動核一、二、三廠「電廠安全防護總體檢」,經原能會確認運轉安全無虞。

如今核一廠將正式除役,地方居民關注核廢料、拆除後廢棄物,發聲反對設置核廢料乾式貯存設施,除役環評仍在審查中。台電表示,會以民眾安全為優先,進行除役作業,核廢料最終存放處絕不會是核一廠內。

根據台電規劃,除役計畫分為4階段,包含停機過度階段8年、除役拆廠階段12年、最終狀態偵測階段約3年及約2年的土地復原階段,總共25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跳過一期室外乾貯直接放置二期的室內乾貯,因目前規劃的場址仍有汽渦輪機等設備,必須要等到2號機除役後才能拆遷,加上相關有水保、環評、施工、建照、測試、許可申請等程序,除役工作恐延宕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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