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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槍砲案 孫安佐遭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 時間:2018-12-12 05:3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涉槍砲案 孫安佐遭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前左2),在美刑滿獲釋,被遞解出境,11日晚間抵達台灣,在刑事局人員陪同下前往士林地檢署說明。 (圖:中央社)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11日晚間經遞解返台,隨即前往士林地檢署接受調查。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無羈押必要,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孫安佐在刑事局員警與父母陪同下,晚間9時38分抵達士林地檢署,未發一語,隨後進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偵訊。孫鵬、狄鶯也在檢察官要求下,進入偵查庭協助了解案情。孫安佐訊後在父母陪同下離開地檢署,均未表示意見。孫安佐原本為他字案被告,但隨著強制處分出爐,檢察官近日將改簽分為偵字案偵辦,擇期再傳訊孫安佐。

士檢表示,孫安佐涉嫌於美國賓州地區持有槍彈,經美國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11日經美國執法人員遞解返台,為查明孫安佐是否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由警方協調孫安佐自行到案應訊。士檢指出,檢察官主要是查明美國法院判決確定的犯罪事實與範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七條所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仍得追訴的情形,因尚無羈押必要,而命孫安佐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確保孫安佐接受將來的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

士檢還表示,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提供孫安佐在美犯案的司法卷證,以利後續追訴及審判。

18歲的孫安佐3月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11月20日判決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並下令沒收孫安佐非法持有的彈藥。孫安佐隨後轉到移民單位拘留中心等候遞解出境,11日晚間返抵台灣。

孫安佐已在美國遭判刑,但依刑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犯罪地也處罰者,台灣司法仍有審判權,孫所涉的未經許可持有槍砲罪名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士檢因此立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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