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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罰一百萬!這些金門伴手禮千萬不要帶

  • 時間:2019-01-04 18:09
  • 新聞引據: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最高罰一百萬!這些金門伴手禮千萬不要帶
觀光客必帶的伴手禮「燒餅」,自今日起兩個禮拜內,鹹燒餅不可從金門攜自台灣或其他離島。 圖:截自閩式燒餅臉書專頁

金門田埔海邊去年年底發現一隻海漂死豬,於昨(3)日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農委會表示,自今日起將暫停金門豬隻及豬產品輸台14天,旅客也禁止從金門攜帶豬肉製品來台,另也不得以郵寄方式寄送回台,違者將依動傳法第28條開罰5萬到100萬元。

許多民眾自金門來台時,常會攜帶名產或是小吃,不過從今日起兩個禮拜內,以下這些東西千萬不能攜帶,包括廣東粥、鹹燒餅、高梁香腸、豬肉乾丶宴菜丶封肉丶肉粽丶七餅菜丶肉羹麵丶小籠包、豬肉飯糰、肉鬆等,只要產品包含豬肉塊亦或是豬肉屑,都不可以由金門攜帶至台灣本島或其他離島。

而永春廣東粥、閩式燒餅的鹹燒餅、聖祖貢糖出產的海蘭酥、良金牧場的豬肉乾等,皆是觀光客到金門時必買的名產,不過現今這些特產都因含有豬肉,自今日起至自1月18日止,皆不可從金門攜帶入境台灣本島或其他離島,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出,民眾可自金門攜帶「未開封的牛肉乾」入境台灣,建議民眾若對自行攜帶的肉品有疑慮,可以在入境時,前往檢疫櫃台詢問肉品的相關問題,切勿逕走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檢查通道,以免受罰。

而金門尚義機場各航空公司也都貼出告示,指出「金門地區豬肉及其相關產品,禁止輸往台灣及其他離島」,以此告誡旅客不可自金門攜帶豬肉品出境。

(本文轉載自 新頭殼newtalk /陳沛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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