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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減煤專法公投主文 能源局:題目令人看不懂

  • 時間:2019-04-11 17: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核能減煤專法公投主文 能源局:題目令人看不懂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蕭照平 攝)

以核養綠團體近日提出以核能減煤專法的公投提案,為了釐清爭議,中選會今天(11日)邀集相關單位舉行聽證會。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在會中坦言,公投主文題意不清,題目令人看不懂,建議應提出補正;而提案委託人黃士修表示,他們願意在理由書增列說明,讓題目更清楚,但強調這項提案並沒有違反「一案一事項」的公投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11日邀集學者專家與機關代表針對廖彥朋所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應制訂包含究責機制之核能減煤專法,使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 公投案舉行聽證。

會議爭點在於該公投主文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的公投規定以及題意是否清楚。提案人委託代理人黃士修引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電業法」等條文,強調專法本來就會涉及政策目標也會有相關行政作為的年限及究責機制,強調這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事項,並沒有違反「一案一事項」,認為無須補正;至於題意部分,黃士修則主動提出理由書的補正,進一步說明題目所要求的事項與作為。他說:『(原音)這公投主文是立法原則之創制而非詳細立法內容之創制,但我們為了表達誠意,所以主動在理由書中主動增列立法原則的說明以及究責機制的說明。』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則表示,題目寫法確實讓行政機關看不懂,原因在於題目中的「核能減煤」說的到底是「增核減煤」還是「減核減煤」,且核電與燃煤發電各有不同技術,難以放在同一範圍比較。他說:『(原音)如果我們心中是想要的是增加核能,那就提出要增加核能,不用再跟其他東西綁一起,反而會混亂。所以我覺得這樣就會清楚,因為現在這個裡面其實包含好多政策、核電政策、燃煤發電政策、立法程序跟政策決定,所以這個我們覺得是不清楚明確。』

學者陳文山則從可行性角度提出質疑,他認為根據現有的汰換設備以及核電廠延役的審查等技術問題,要2030年時間內達成目標並不可能。

不過,律師杜家駒表示,可不可行是公民決定事項,中選會要處理的只是該題目是否合乎公投法的公投要件;他也認為,這項公投案只是對政府設下2030年的目標,無關行政保留事項,因此他主張可以許可。

在聽證會後,中選會表示,他們會在12日將內容公開閱覽,並進一步提交委員會議確認題目是否需要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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