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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被控受國台辦指示 陸委會:檢調應偵辦

  • 時間:2019-07-17 22:03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台媒被控受國台辦指示 陸委會:檢調應偵辦
金融時報報導,中國國台辦對旺中集團下達編採指示,國台辦則反指「無中生有」。陸委會17日表示,這說明中國干涉台媒新聞自主,應由檢調調查偵辦。 (央廣檔案/王照坤攝)

金融時報報導,中國國台辦對旺中集團下達編採指示,國台辦則反指「無中生有」。陸委會今天(17日)表示,這說明中國干涉台媒新聞自主;被指涉的媒體集團是否違法,應由檢調調查偵辦。

陸委會17日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共長期利用台灣民主開放社會,進行統戰滲透、介入選舉,更伸手進入台灣媒體、干涉新聞自主,「利用扭曲方式散布不實訊息,企圖改變民眾認知,以利傾向北京立場的候選人出線,這種現象在選前更加嚴重」。

陸委會稱,這一國際重要媒體的調查報導,正說明中國粗糙介入選舉,干預台灣政治;而國台辦指責這一報導一味「嫁禍、扭曲」的反應,更是其不當介入遭揭露後的慣用伎倆。

陸委會正告,北京當局應停止此一拙劣行徑,不要妄想把其內部箝制媒體手法套用在台灣。

陸委會指出,7月3日總統公布的「國家安全法」修正條文第二條之一和第五條之一規定,「人民不得為中國大陸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前開規定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陸委會提到,有關報導指出,被指涉的媒體集團長期接受中國大陸國台辦指示編採行為,是否涉嫌違反前項規定,後續應由檢調機關進行調查偵辦。

陸委會也指出,針對禁止中共政治代理人的規範,立法院民進黨團已提出兩岸條例相關法案;另有提案修正廣電三法,針對收受陸方重大經濟利益者,禁止其經營台灣媒體,目前也在立法院待審議中;而日前通過的國安法修正案也附帶決議,將優先審議廣電三法及兩岸條例,確保台灣媒體自由。

陸委會呼籲,台灣媒體和各界人士應認清中共對台政治野心,切勿配合中共操作,共同捍衛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與公平公正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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